{{ $t('FEZ001') }} 王金泉
{{ $t('FEZ002') }} 資料組長|
主旨:「113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基北區實用技能學程 分發」報名繳件作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以下簡稱淡水商 工)113年5月3日新北淡高進字第1139654033號函辦理。
二、有關113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基北區實用技能學程分發 報名繳件作業說明如下:
(一)現場報名繳件
1、時間:113年5月23日(星期四)至113年5月24日(星 期五),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時至4時。
2、地點:淡水商工商教大樓2樓進修部辦公室(新北市淡 水區商工路307號)。
3、請各校承辦人備妥申請學生報名資料,並經輔導室審 核後蓋章,於規定時間內至上述指定地點繳件。
(二)郵寄報名繳件:截止日期為113年5月23日(星期四), 以掛號郵戳為憑(報名費請以郵政匯票寄送,匯票抬頭:新北市立淡水商工)。
三、113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學程分發之報名表 件,請務必請家長及學生簽名確認。並請業務承辦人務必 攜帶職章至本校報名繳件,若有資料審查修改,需承辦人 核章。
四、報名須檢附之相關表件及佐證資料影本,皆需蓋「與正本 相符」,請各校審慎處理並由承辦人員、處室主任審查後 核章,以維護學生權益及分發公平性。
五、本局同意核予業務承辦人員公(差)假派代,並依規定報 支差旅費。
六、相關報名繳件資訊,請承辦人詳閱報名簡章。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5-13|
{{ $t('FEZ005') }}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