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台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人權小組110學年度輔導工作計 畫辦理。
二、請貴校於推動各項人權議題教學與活動時,如需到校協 助,請逕向本小組提出申請。
三、本團新增12場次律師到校進行法治教育課程推動服務,歡 迎各校提出申請。
四、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1月20日(四)止。
五、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如附件),寄至 hsiehhj1961@gmail.com或傳真至2236-6485註記學務處謝 惠蓉收。資料傳送後,請以電話確認是否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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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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