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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建成國民中學

[志工獎勵]113年度志願服務獎勵申請

{{ $t('FEZ002') }} 輔導室|

1.衛生福利部為獎勵民眾從事志願服務工作,凡服務時數達 3,000小時以上,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且持有志願服務績效 證明書者,均得申請獎勵:

(一)銅牌獎:服務時數達3,000小時以上。

(二)銀牌獎:服務時數達5,000小時以上。

(三)金牌獎:服務時數達8,000小時以上。

(四)倘志工首次申請獎勵,服務時數即達8,000小時以上,可 同時申請銅牌獎、銀牌獎及金牌獎;惟同等次獎牌之頒 發,以每人1次為限。

2.請於113年7月31日(週三)前免備文將上開申請文件紙本送教育局

3.本案相關表件電子檔及歷屆獎勵核定名冊可至本市志工管理整合平臺「最新消息/113年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獎勵」 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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