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本表係提供113學年度七升八年級學生倘確有更換選習本土語文類別之申請,國中階段將本土語文及臺灣手語於國中七年級及八年級納入部定課程,學生得從以上兩種語文課程,依學習意願擇一類選習,以鼓勵持續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倘確有更換語文類別之需求,應持續至少一年方得更換;語言學習持續性,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及興趣,舊生不另行調查,惟需更換語別可向學校提出申請。
二、學校開課時,視各類語文課程選習學生數,得以班群方式打破班級或年級界限,依學生選習語言類別編組,並依級別安排課程;學生之學期成績,依其所選修語文成績做計算。
三、本表可自行列印填寫或至教務處教學組領取,填寫完畢並經家長同意簽章後,請於113年 5 月 20 日(一)前繳回教務處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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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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