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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建成國民中學

[教師聯合公告簡章]

{{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教育部112年3月22日臺教文(二)字第1120026916號函 辦理。

二、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

(一)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中學部國文科、英文科及社會 科教師,擇優錄取3名。

(二)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小學部擇優錄取1名(須擔任 導師);中學部英文、數學、物理、資訊/生活科技 科,擇優錄取2名;若中學部或小學部無人報名或未達錄 取標準,則2學部名額合併,擇優錄取3名。

(三)印尼泗水臺灣學校:小學部2名(科別不限,須有行政資 歷)。

(四)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小學部1名(普通科,須擔任導師);中學部數學、地理、公民、體育科,擇優錄取2 名。

三、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報 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四、檢附上揭函文與海外臺灣學校112學年度商借教師聯合公告 各校聯絡人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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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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