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本局111年4月15日北市教資字第1113044623號函發布 「臺北市中小學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多元彈 性教學及評量指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 2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10052438號「學校因『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教師授課相關事 宜函」辦理。
二、因新冠疫情持續升溫,本市各級學校陸續有師生確診而有 停止實體課程情勢,為引導各校落實「停課不停學」,及 教師配合防疫規定之請假需求、課務安排及鐘點費事宜, 本局特研議「臺北市各級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各 類教學模式暨教師差假與課務處理原則」以供各校參考遵 行。其說明如下:
(一)教學模式:除實體課程外,包含線上學習專班、遠距教 學、線上線下彈性混成教學、線上函授(影片)教學等, 可依據學校線上教學計畫、教師安排及學生需求等彈性 運用。
(二)人員分工:線上課程規劃與實施可採班群模式分工,並 於必要時安排協同教師架設資訊設備、協助班級經營、 秩序維護及課程輔助等。
(三)鐘點費支領:
1、教師如為「確診者」或為「密切接觸者」,為照顧教 師健康及協助遵守防疫規定,原則各校應優先協助安 排課務;但教師倘基於自願及健康程度良好等情形, 仍可依學校授課計畫實施遠距教學,且不得支領鐘點 費。
2、教師如有居家隔離/檢疫而學生在校上課之情形時,在 校支援線上教學之協同教師得支領鐘點費。
3、全校性停課及預防性停課時,均以居家辦公方式執行 (含匡列者),不額外支付鐘點費。
(四)其他情形:
1、教學支援或外聘教師授課,倘有線上教學困難或難聘 代課教師之情況,得以調課方式進行。
2、快篩陽性等同確診處理;加強自主健康管理等同匡列 者處理;配合快篩、PCR檢測、疫苗接種,給予公假課 務自理。
3、教師於解除居隔隔離後之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於配戴 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下,可正常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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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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