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客委會111年4月15日客會語字第11167003631號函辦 理。
二、客委會「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計畫」旨在強化師親生對客語 之認同,引導同儕間以客語對話並協助各級學校、幼兒園 營造自然講客之校園環境,期學生能自然說客語並讓說客 語之習慣由小而大發酵至家庭、社區及公共領域場,讓客 語成為生活語言。
三、本學年度符合以下條件之學校、幼兒園,將優先予以補 助:
(一)為使幼童自然學習客語並運用於日常生活中,客委會以 幼童時常接觸之生活情境為主題,設計研發適合4至6歲 幼童學習之「幼幼客語新數位教材」並編製教師教學創 意手冊,包含5個主題情境及10個教學活動(網址: https://abst.sce.ntnu.edu.tw/yoyohakka/),欲申請 旨揭計畫之幼兒園須將前揭數位教材融入教保活動課程 並於申請計畫、期中報告及期末報告(含期末辦理情形 表)中呈現。
(二)鼓勵學校及幼兒園於寒暑假舉辦客語夏令營活動,讓學 童於活動中沉浸學習客語。
(三)計畫內容規劃社區合作或親子於家庭客語溝通活動,得 編列獎勵品以資鼓勵。
四、本年度督導訪視將增列下列內容,請於計畫妥為規劃:
(一)社區合作或親子於家庭客語溝通計畫執行成果。
(二)師生、同儕以客語溝通具體形式。
(三)師生參與客語能力認證(幼幼客語闖通關)情形。
五、欲申請旨揭計畫之學校,以學校為單位,依據上揭要點逕 上客委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網址: https://school.hakka.gov.tw)填寫申請計畫(含計畫書、 申請表、經費概算表及聲明書)並列印及核章後,國立、私 立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年5月31日(星期二)前備文逕送客委 會,餘請於111年4月29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送本局承辦 人:
(一)幼兒園學層:學前教育科何玉貞小姐,電話1999轉 6382。
(二)國小學層:國小教育科樂渢文小姐,電話1999轉1251。
(三)國高中學層:中等教育科謝竺君小姐,電話1999轉 1258。
六、客委會為減輕學校行政作業並提升學校申辦意願,簡化旨 揭計畫成果報告相關行政措施,細部規定如下:
(一)期中報告:每月(8月至隔年1月)以上傳成果影片或提供 至少2張照片(含圖說)等2種方式,由學校擇ㄧ辦理,照 片及影片以教學情形為主,幼兒園須呈現使用「幼幼客 語新數位教材」之狀況。
(二)期末成果報告:提供書面成果報告,或提供30分鐘成果 影片代替,幼兒園須呈現使用「幼幼客語新數位教材」 之狀況。前開30分鐘影片學校可選擇某一教學片段或活 動原始內容即可,且無須特別拍攝剪輯、後製。
七、本計畫拍攝學生(幼生)之影音資料(含照片、影像及聲 音),應取得家長同意書並留存。本計畫不得與其他同性質 補助款重複請領,如查獲則撤銷補助,並追繳已領之補助 款項。
八、補助計畫之申請與執行,受補助單位應核實辦理,如有偽 造不實之情事,應負法律責任,若發現申請補助係由第三 方仲介代為申請,或透過第三方仲介而申請補助款,並有 從中抽成、分成或其他謀利情事者,除須自負相關法律責 任外,客委會得撤銷該次補助。並視情節撤銷或於一定期 間內停止其申請客委會各項補助之資格;另,客委會得派 員實地訪視。
九、若有「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操作問題,請逕 洽系統維護廠商—環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2)8792-2885分 機829,劉宗豪經理。
十、前揭要點內容及附件,可至客委會全球資訊網站 (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 內規/行政規則/客語推廣類項下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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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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