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10034272號函辦理。
二、案係為培訓修訂版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講師,以提升學 習扶助師資專業能力(詳如簡章,附件1),請貴校踴躍推 薦能協助辦理本市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並至少符合下 列其中一項資格之人員,依未來實際授課科目選擇參與課 程種類:
(一)5年內曾擔任國語文、英語文及數學國教輔導團輔導 員。
(二)5年內曾擔任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講師。
(三)曾擔任師資培育之大學相關科目任課教師。
(四)曾經擔任國語文、英語文及數學學科召集人或學年主任。 (
五)曾經參加學習扶助教案相關競賽獲獎或曾經獲選為學習 扶助績優人員。
(六)合格之入班輔導人員或到校諮詢人員。
三、本局將於彙整各校推薦人員後,依薦派人數限制辦理:
(一)共同課程一:每縣市至多3人。
(二)共同課程二:每縣市至多3人。
(三)分科課程:每縣市國中及國小各分科各至多2人。
四、報名方式:請貴校於111年3月29日(星期二)中午前,填 寫推薦人員報名資料(如附件2),於核章後掃描成PDF 檔,連同可編輯文件檔寄至承辦人員電子信箱:
(一)國中:本市北安國中,謝宜家老師,信箱: pixitracker@pajh.tp.edu.tw。
(二)國小:本市吉林國小,劉玉方老師,信箱: yufang814@gmail.com。
五、本案將由臺師大彙整,本局俟該校公布結果後函知相關人 員參訓。
六、受推薦人倘獲錄取,爾後將配合本局辦理學習扶助相關作 業,請評估參與意願後進行推薦。
七、檢附培訓簡章及薦派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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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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