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28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1231號 函辦理。
二、為促進全國學生表演藝術展演成果之分享與交流,首創 「藝秀臺」,蒐羅並徵選全國表藝競賽優勝隊伍影音作品 或獲推薦之優秀團隊作品,包含音樂、舞蹈、創意戲劇、 鄉土歌謠四大類表演藝術類,以高級中等以下學生為主要 展演對象,鼓勵學校團隊透過實體展演並拍攝影片上傳之 方式,於線上平臺分享學習成果。
三、網站功能包含影音瀏覽、影片分享、收藏及拍手互動,未 來將持續上傳影片,並整合各類藝術教育之相關資源,加 強藝術教育推廣,達到兼具教育性、藝術性、推廣性與指標性之平臺。
四、針對網站資訊,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國立臺灣藝術大 學,張小姐:(02)2272-2181分機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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