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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建成國民中學

[申請入境規定]外籍教育人員及其眷屬

{{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教育部111年3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30699號函辦 理。

二、檢送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實驗教育機構將以電子郵件寄 送)。

三、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針對本案如有需求,請逕自 與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聯繫,切勿直接聯繫教育部國教 署。

四、請有需求之學校或實驗教育機構至少於該人員預定入境前 20個工作日,將名冊、證明文件及服務單位之防疫計畫函報本局,以利俾憑於前15個工作日函報教育部國教署。

五、本案如有疑義,聯絡資訊如下:

(一)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卓先生,02-27208889分機1213, edu_pe.37@mail.taipei.gov.tw。

(二)國民中學教育階段:李小姐,02-87855873,edu_hse. 52@mail.taipei.gov.tw。

(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劉先生,02-25626550分機 15,edu_pe.42@mail.taip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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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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