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110年8月9日(星期一)至8月12日(星期 四)。
三、研習地點:Google Meet線上研習,請務必使用具備鏡頭及 麥克風之資訊設備參加研習。
四、研習對象:本市110學年度擔任「學生學習扶助方案」教學 人員之實習學生、大學生及其他教學人員。
五、報名方式:本次研習皆透過授課學校報名,實習學生、大 學生、其他教學人員請先申請「臺北市教師研習電子護 檔照」帳號,並自即日起至110年8月5日(星期四)前至臺北 市在職研習網(http://insc.tp.edu.tw/)報名,並請各 校承辦人薦派,俾利核予研習時數。
六、本案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市新民國民中學高圓真組長,電 話:02-2897-9001轉210。
七、檢附研習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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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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