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設備組|
一、旨揭獎助實施計畫係為激勵本市公私立中等學校學生從事 科學研究,提升其創新與研究能力,分為數學科、物理 科、化學科、生物科、地球科學科及應用科學科等獎助學 科。
二、申請及審查期程簡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初審:各校於110年4月28日(星期三)前自行辦理研究 計畫之初審。
(二)複審:
1、推薦報名:各校於110年4月28日(星期三)下午4時 前,將申請資料送至市立松山高中辦理複審(送件方 式:以學校為單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現場收 件。)
2、審查期程:110年5月29日(星期六)前由本局聘請專 家學者擔任審查委員,分為書面審查及面談二階段, 進行研究計畫之評審。
(三)決審:
1、研究作品交件:經核定獎助之研究計畫,應依計畫期 限完成,並於110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4時,將資 料送至市立松山高中辦理決審(送件方式:以學校為 單位現場收件)。
2、審查期程:110年10月2日(星期六)前由審查委員分 書面及口頭成果報告二階段,進行研究作品之評審。
三、旨揭獎助計畫相關問題,請逕洽市立松山高中設備組呂志 潔組長,聯絡電話:(02)2753-5968轉223。
四、檢附「臺北市110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實施計 畫」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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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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