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UQHSM106
{{ $t('FEZ002') }}資訊組|
一、奉交下內政部109年11月18日台內資字第10904423891號、 台內資字第10904423892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請各戶政事務所:於109年11月27日至109年11月29日維持 自然人憑證發證櫃台主機開機,以供自然人憑證維運中心 連線設定,以維持109年11月30日服務正常。
三、請各使用自然人憑證用戶身分確認服務之應用系統:於110 年1月31日前確認連線方式已由主機IP修改為主機網域連線 (ics-moica.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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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11-20
{{ $t('FEZ014')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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