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UQHSM106
{{ $t('FEZ002') }}資訊組|
一、依教育部109年11月12日臺教資(四)字第1090162336號函辦 理。
二、旨揭機構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 益保障法第46條第1項成立,負責受理網路內容申訴、推動 網路平臺業者自律並辦理網路安全校園宣導。
三、為培養師生安全上網觀念,該機構受理全臺各級學校申請 網路安全校園宣導,宣導主題包括不適合兒少瀏覽內容之 檢舉機制、反霸凌、反詐騙、私密照外流、網路交友、防 護工具介紹與數位素養等,並適時納入社會大眾所關注的 網安問題,或依學校之需求客製相關網安課程,透過短 片、互動遊戲與實務案例分享,建立師生正確網路使用觀 念、相關法律常識與網路安全防護方法。
四、歡迎各校自即日起踴躍至指定網站向該機構申請110年2月 至12月底之網路安全校園宣導活動(網址: https://seminars.tca.org.tw/D18j01080.aspx)。
五、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該機構郭小姐(電話:02- 25774249轉881;電子郵件信箱:zhijuan@mail.tca.org. tw)或韓先生(電話:02-25774249轉307;電子郵件信箱: cloud@mail.tca.org.tw)。
{{ $t('FEZ003') }}2020-11-23
{{ $t('FEZ014')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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