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AHSVR107
{{ $t('FEZ002') }}教學組|
109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初階、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課程
一、依據本局109年6月4日北市教綜字第1093051779號函(計達)、109年6月9日北市教綜字第1093053548號函(計達)、109年7月3日北市教綜字第1093061882號函及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109年7月9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提供支持、強化校內教師專業發展機制、增進教師專業發展知能,並透過教師備課、觀課、議課歷程提升教師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本局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本局前業調查各校旨揭研習需求人數,經彙整評估後,訂於109年7月至8月間開設初階8班次、進階4班次、教學輔導教師2班次。
四、請教師自即日起至研習開課前一週,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站」登錄報名,報名網址:https://www1.inservice.edu.tw/,並搜尋辦理單位: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五、本案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逾期恕不受理,不受理現場報名。
(二)研習時將發放認證手冊,但不提供紙本講義,建議學員事先至https://bit.ly/tptpd109sum下載研習資料,並於研習時攜帶用以瀏覽教材之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或手機等電子設備。
(三)本研習須全程參與6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每堂課均須簽到及簽退,時數核發以簽到表為主。上午課程於上午9時開始,下午課程於下午1時開始,各堂課開始前20分鐘開始報到。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失去該單元課程研習資格。
(四)教師如有補課需求,請事先向承辦助理洽詢各該研習期別剩餘名額。
(五)研習場地無提供停車位。研習時請自備飲水容器、環保筷、文具用品。
(六)研習時間及場次若有變動或遇颱風假,請依至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官方網站(http://bit.ly/taipeitptd)最新公告為準。
六、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教專中心:
(一)國小組:府雅琦專案教師,電子信箱:t00679@mail.jtes.tp.edu.tw,電話:02-2885-5491轉819。
(二)國中組:黃俊崎助理,電子信箱:tp8620sup@gmail.com,電話:02-2368-8667轉112。
(三)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盧春梅助理,電子信箱:tpd101@ms2.hssh.tp.edu.tw,電話:02-2528-6618轉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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