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ladmin
{{ $t('FEZ002') }}訓育組|
說明:
一、依據「基北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及「基北區十訂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採計規定」。
二、考量基北區係於第一屆12年國教學生於100學年度下學期
時,始公告免試入學作業要點,為顧及學生就學權益,爰
國中5學期擬從優從寬、彈性認定,亦即學生可彈性選擇國
中連續5學期作為採計範圍,並就以下兩方案擇一採計:
(一)採計100學年度上學期至102學年度上學期:連續5學期
選3學期,每學期完成6小時,可得4分。
(二)採計100學年度下學期至102學年度下學期:連續5學期
選3學期,每學期完成6小時,可得4分;惟為配合基北區
高中職免試入學作業期程,102學年度下學期採計之時
間為103年2月1日至3月31日。
三、另有關非應屆畢(結)業學生、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含歸
國及外派子女)及經基北區免試入學委員會專案審核通過跨
就學區學生(含歸國及外派子女),依旨揭原則附件一進行
認證及採計服務學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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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4-04-24
{{ $t('FEZ014') }}201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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