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2月11日北市教人字第10931137981號函辦理。
二、因應雙語實驗課程學校雙語專長教師需求,修正相關條文,臚列本次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增列轉型實驗學校之教師及經本局核定轉型雙語實驗課程學校未具雙語課程授課專長之教師遷調及介聘作業。
(二)明訂選填雙語教師缺額所須具備之專長條件,及遷調當年度任教規定。
(三)刪除各學層現職教師兼行政職務者得免列超額教師檢討之試辦檢討說明。
(四)考量電子化時代書籍形式多元化,增加電子書(含光碟)等數位著作;配合具雙語專長之超額教師遷調及本市交通費現行規定,修正附表一相關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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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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