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110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增進本市教師語文競賽之指導知能,以提升參賽學生之 表現水準,爰規劃辦理旨揭研習活動。
三、前揭研習活動各組別之日期、地點、對象等相關訊息詳見 附件實施計畫,並自即日起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完成校內薦派程序,無 上開研習網個人帳號者,請以紙本繳交方式進行報名。
四、參與研習之教師,准予公假課務派代,全程參與者核予研 習時數6小時(字音字形組為3小時);擔任講座之教師及參 與研習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則准予公假課務自 理。 五、另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情,請參與研習之人員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承辦學校 相關防疫措施,如有呼吸道症狀者應避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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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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