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與支援作業原則」(下稱作業原則)辦理。
二、本局綜合企劃科負責國際教育、教師專業發展、研究考 核、性別平等教育及其有關事項。為使教育政策制訂及教 育行政工作之推展,更符合學校教育環境現況,請貴校公 告並請協助於公開會議轉知所屬合格教師,如有意願於110 學年度起至本局綜合企劃科參與行政訓練,請於110年4月 30日(星期五)前傳送「參與行政訓練申請表」等相關資料 至本局綜合企劃科呂柏毅專員收,電子信箱:edu_rd. 02@mail.taipei.gov.tw。
三、檢附作業原則及申請表各1份。
{{ $t('FEZ012') }}
{{ $t('FEZ003') }}2021-04-12
{{ $t('FEZ014') }}2021-05-12|
{{ $t('FEZ004') }}2021-04-12|
{{ $t('FEZ005')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