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一、依「110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選拔方式規定,本年度孝行獎選拔本市推薦參加複審最高名額為4名(全國最多30名)。
二、為達公正、客觀之評審程序,市府民政局將另訂時間派員實地訪查各機關所推薦孝行獎候選人之具體事蹟,需派員參與實訪作業。另曾獲全國孝行獎表揚者或5年內相關孝行曾獲中央部會表揚或同一孝親對象家庭曾獲全國孝行獎者,請勿重複提報。
三、為配合本項選拔及表揚活動,請踴躍推薦轄內甚具孝行事蹟之市民(需設籍本市),並函送市府民政局,受理推薦截止日期為11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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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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